傻柱刚盛了两碗鱼汤。
正要开吃!
就差一个仪式了,若是来两只蜡烛,这情侣晚餐的格调,立马提升。
虽然没有西餐的魅力,可是好吃啊。
格调什么的都是浮云!
就和外面好多人为什么喜欢吃吃麦当劳,而狗作者就是喜欢吃路边的肉夹馍。若是说不喜欢。也说不上来,就是喜欢吃街边小吃。
或许人家这是格调吧。
其实傻柱还是觉得肉夹馍比较实在,便宜!
加量不加价!
南易敲开了丁秋楠的门。
傻柱面无表情的打开房门,是谁这么没有眼色,在他的地盘闹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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