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时间的事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就我和小菊拍结婚照的那会儿,没多久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去借过来,不,给那个老师傅点钱,算是租来用一天。这其他都好骗,就是那里面在拍照时会有闪光,不好办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嗨!老大!这能难住咱们吗?多大的事儿!你那里有手电筒,到时候在里面闪一下不得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!我咋把这给忘了?造假就要造得让人看不出来是假的才行!呵呵呵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随聪便奉小五之命,带着几块钱,骑上小五的自行车去了公社照相馆。

        还真让随聪给借来了,严格地说是花八毛钱买了两包烟给了那个老师傅,借出来玩儿两天的。反正是公家的东西,也不值钱、不妨碍着什么,老师傅送个人情,自己落点好处,何乐而不为呢?

        把随聪给乐坏了,本来以为这事不太好办,准备花个三块两块地租出来的,没想到还挺容易。可是,他没高兴多大会儿,抱着出来往自行车上一放,坏了!这下高兴不起来了,还犯起了愁来了呢!

        这家伙三只长腿,顶着一个蒙着厚布的“头”,虽然不重,但个头儿不算小啊,横在自行车后座上,走路上太招摇,霸占的路面太宽,会影响别人走路的。竖着绑在自行车大杠上,随聪的腿短,骑不了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怎么办?可把随聪给难为坏了!这好事立马变成了愁事。反反复复掂量后,还是立着绑在了自行车的后座上,人从大杠上抬脚骑上车。对随聪这个小个子来说,如此上车还真没少为难他呢!

        晃晃悠悠、提心吊胆地一路慢行,总算把“相机”运到了周家庄,藏在保管室里。随聪抹着额头上的汗珠向小五交了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笨!不能把仨腿卸掉背在身上骑车,又不重!那样再怎么上车骑车不就方便多了?”小五嘲笑他不动动脑筋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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