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是因为你迷他迷的死去活来吗?”他之所以跟萧锡要钱买专辑是因为他那次考了年纪第一的奖励,萧退之语文作文没写好拉分了,掉出了前十名,故此那个月零花钱也被扣了,压根没钱买。后来说要去看他的演奏会是因为,他想带她一起去。
一转眼,就过去十年了,十年蹉跎,早已物是人非,当年的童言无忌,两小无猜,谁又能记得清楚?
萧退之记不太清楚,但是当年,好像的确是她喜欢唱歌,成天拿着两根筷子敲碗找调,自导自演一场,有次被回家的被萧锡看见了,脸一黑就拿着鸡毛掸子追着她打。
打是不可能的,萧锡最疼爱她,不过是做做样子。
宋砚时莞尔;“叔叔说你很有音乐天赋,所以我也就想着,要是以后你唱歌,我就拿着大提琴给你伴奏,我还可以去学吉他,学钢琴,只要用的上的乐器我都可以去学,只是没想到的事,一语成谶,”
身后观众吼声雷动,四目相对之下,舞台上的镁光灯随着幕布的推移隐隐浮现。
主弦乐器是大提琴,小提琴和钢琴伴奏,立场在舞台上便泾渭分明,可当乐器交融时却迸发出了强大的力量,或快或慢,或激昂或沉重,每一个音仿佛在心尖里颤动,每一段旋律都掌控着你的思绪,这就是音乐的魅力,百世不变。
在所有人都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,宋砚时却注意到了角落那个用鸭舌帽把脸遮的严严实实的人,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把帽子摘下,注意力也根本不在演奏会上,更像是......在找猎物。
但他并没有感觉到有任何灵兽出现的痕迹,除了他自己和顾厌。
顾厌。
宋砚时猛地转过头,后排的位置空荡荡的,只留下了一罐还没拆封的奶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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