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又出洞一趟,用诅咒之力弄来一群小兽圈养在山洞之中,足够他们几个月的吃食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则一个人骑着马鹿,悄然朝着南宫家族的方向逼近。

        估计这会儿,他们像发疯了似的在找我。

        向前行走了五十里地左右,我忽然听到前方淅淅漱漱的草响,一个持剑的年轻人,正步履维艰的穿梭在丛林中。

        用破妄之眼可以看出,他的右脚缠绕着邪煞之力,鞋子破碎,翘起的脚掌位置有黑漆漆的血洞,应该是被金毛鼠咬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年轻人身上穿着南宫家族的衣裳,看样子是刚来到洪荒世界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立即施展幻术,让自己也穿上一身南宫家的道袍,手持长剑,朝着前方喊道:“请留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年轻男人紧张的抓起长剑,在看到我的穿着时,才大松了一口气,“原来是一家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拄着拐杖,艰难向我靠近,在看到我骑着马鹿时,羡慕的道:“你是怎么把这玩意儿驯服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将年轻人扶坐在马鹿上,旁敲侧击询问:“你也是刚来到洪荒世界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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